目的地搜索
警示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警示教育 >> 正文
中南大学一教师严重违反师风师德要求被处分
2018-02-02 09:55  

中南大学一教师严重违反师风师德要求被校纪委处分

中南大学一教师严重违反师风师德要求被校纪委处分

延伸阅读教育部早有规定:“对学生实施性骚扰要严惩

教育部20149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

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建立问责机制。

20181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更是提到,要注重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察监督,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

上一条: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要求 中南大学一教师被校纪委处分
下一条:黑龙江省四名高校教师因师德师风被通报
关闭窗口

版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038 | 管理员: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