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及《天津师范大学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原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推免工作要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科学遴选、严格管理的原则,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
二、学生申请资格
(一)基本申请条件
1. 申请者为我院国家计划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并自愿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名申请。被定向培养的本科学生必须取得协议地区(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2. 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良好。
3. 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在学期间第一至第六学期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专业必修课程为主)为专业年级前35%。
6. 在学期间(截止到2022年9月10日)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以上(含一项):
①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校专业奖学金;
②校教师教育专项奖学金;
③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④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⑤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
⑥获得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组织或署名的竞赛市级最高奖或国家级次高奖(含)以上奖项的参赛成员,以及国家级和国际重大赛事获奖成员。
7. 英语水平要求:
①非英语专业(一般类)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②英语专业学生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二)研究生支教团具体推荐办法见《关于招募选拔我校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
三、推荐办法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首先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评价排名。
(二)对符合申请条件提出申请的学生,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采取综合评价排名的方式遴选推荐。
(三)综合评价得分由专业能力加权成绩、社会责任成绩、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成绩组成。综合评价指标点见后面表一。
综合评价主要针对学生的专业能力、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及科研潜质等,择优推荐。
1. 专业能力加权成绩占比重85%,其中: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成绩占5%。
(1)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是指培养方案1-6学期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发展课中的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
(2)学科竞赛获奖:代表我校参加政府和我院承认的相关行业协会举办的国家、市(地区)级学科或技能大赛等竞赛获奖者按等级加分。加分标准见后面表二。
2. 社会责任成绩占比重为5%,其成绩由三个成绩组成。其中参军入伍服兵役占比2%、德育素质占比2%、实践能力占比1%。社会责任成绩由外国语学院学工办负责认定。加分标准见后面表三。
3. 创新精神及科研潜质成绩占比重为10%。
推免生学术专长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学生创新精神及科研潜质成绩由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认定。
具体综合评价指标点见表一:
表一:综合评价指标点
综合评价排名=专业能力(学业成绩*0.8+学科竞赛*0.05)+社会责任*0.05+创新能力与科研潜质*0.1
指标点 |
分解点 |
所占比例 |
备注 |
专业能力 |
学业成绩 |
80% |
以专业必修课为主 |
学科竞赛 |
5% |
省部级以上奖项 |
社会责任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2% |
|
德育素质 |
2% |
综测总分中的德育分数 |
实践能力 |
1% |
综测总分中的实践分数 |
创新能力、科研潜质 |
论文类及项目类成果:核心论文及以上 |
10% |
由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和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认定。 |
表二:学科竞赛加分标准
级别 |
加分 |
国家级特等奖或一等奖 |
4 |
国家级二等奖 |
3 |
省部级特等奖或一等奖 |
2 |
表三: 社会责任加分标准
类别 |
加分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2 |
德育素质 |
学期综合测评德育最高加分 |
实践能力 |
学期综合测评实践最高加分 |
除学业成绩外,各项加分上限原则上为10分,超过10分的以10分记,不重复计分。同类别分解点有多项加分者原则上只取一项,获奖加分均应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
四、组织领导
(一)外国语学院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维和
副组长:冀小婷、李艳玲、刘晓蕾、云希栓
组员:陈志杰、郝蕊、金长善、杨海云、沈练斌、代鹏、宋倩、张准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推荐和接收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五、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以学校最终分配给各个学院的名额为准。
六、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请者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0日下午17:00;
(二)9月11日至14日,组织推荐评审工作(含公示三天);
(三)9月14日下午16:00之前向学校报送推荐名单,并交验推荐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七、本实施细则由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2022年9月9日
外国语学院